第二節
校園自我傷害處理標準化流程簡介
從危機的概念我們可以知道把握時效的重要性,因此自我傷害事件發生時,總幹事接受通報後,依據事件類型與大小決定啟動相關人員,組成「自我傷害事件處理小組」進行緊急處理。
校園自我傷害事件大致上可分為三方面:
(1)有明顯自殺計畫並付出行動時
(2)自殺未遂時
(3)自殺身亡時。
無論哪個突發事件發生,都可依據校園自我傷害處理標準化流程進行,在這個大架構中,唯針對事件的特殊性與獨特性,介入的危機小組成員與其處理方向略有不同。
校園自我傷害處理標準化流程(見第68頁),是依據幾位多年從事第一線實務工作人員在校園處理自我傷害危機事件的經驗整理而成,可供各級學校參考。以下說明自我傷害事件處理小組應注意的事項:
一、「自我傷害事件處理小組」處遇危機事件的要則
(一)自我傷害事件處理小組工作形式
處理危機事件必須是一個團隊工作,小組成員要不斷評估彼此狀況,隨時相互補位。
(二)在危機處置過程中態度
「沒有批評,只有相互的肯定與讚美,以及彼此的支持與協助」。抱怨是危機處置過程的危險因子,會讓事件處理過程再度瓦解、二度受創。
(三)工作人員需自我照顧
處理自我傷害危機事件的過程並不容易,需要工作人員大量精力與體力來完成每個細節的工作事項,因此,工作人員需要學會在危機中能「自我照顧」,並學會「求助」資源,如此才可在危機期中持續工作。
(四)瞭解處理小組的限制
即使有完善的工作團隊,仍然要瞭解工作人員也是人,面對危機時也會有情緒,難免也會犯錯,因此處理小組的工作人員需要知道自己的極限,並接受它;同時,擁有自我的支持管道,透過支持系統的陪伴與鼓勵,讓自己渡過這個期間。
(五)危機處置過程的守則
永遠依照「扣分較少」的路徑做選擇,因為在處理過程中,不可能有一個選項是完美無缺的,「只有真實沒有完美」學會面對失誤,勇於檢討是重要的。
(六)瞭解危機事件帶來的情緒反應
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發生,對於受影響的人員(例如:同學、室友、老師、職員、工友等)或者工作人員,可能會引發個人對事件發生當下的強烈情緒(如:恐懼、徬徨、無助、難過、生氣、懊悔等),同時也可能會引發個人過去類似的傷痛經驗,甚至影響個人對未來的惶恐。
(七)緊急宣佈消息
若危機事件發生時,學生或老師已自殺身亡,工作人員需緊急正確告知死亡的訊息;描述事件時盡可能客觀且據實以報,簡潔明瞭為原則,可透過網路信件、班板、電話等非正式集會的方式發佈消息,同時還需針對相關人士進行減壓團體,評估成員的狀態,必要時啟動高危險群輔導策略。
(八)進行班級輔導
先進行面對同學死亡後的減壓團體,篩選出需要進一步提供心理諮商服務的當事人。
之後,要進行悲傷輔導時,帶領學生討論並共同決定他們想為該學生做他們認為有意義、想做的部分。老師可以做適度分享,也可適度表露自己面對學生死亡的軟弱與害怕等感受。
(十)檢討責任歸屬
工作人員需謹慎處理事件的責任歸屬問題,以免影響小組成員相互信任與合作的關係。
二、各組人員與工作要點簡介
在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發生後,「自我傷害危機處置小組」的各組工作重點如下:
(一)召集人
召集人通常為該校校長,其工作範圍包含:
1. 主持會議。
2. 瞭解目前危機處置進度,並且安排人員進行事件之行政通報等事宜。
3. 與總幹事兩人彼此聯繫,給予需要的行政資源與支持。
4. 與總幹事、發言人進行溝通,決定消息發佈內容與如何與媒體應對。
5. 在事件被媒體報導之前,必須向督學與主管科提出口頭報告,隨後再補上書面報告。
(二)總幹事
總幹事是自我傷害事件處理小組的決策人員,其工作範圍包含:
1. 負責與召集人、發言人溝通。
2. 依照其專業知識判斷,決定啟動哪些組別,決定介入的策略,於會議中與各小組討論,並發佈需要執行的任務。
(三)安全組
安全組主要負責事件現場的處置及安全工作,工作包含:
1. 在警方到來前,維持事件現場的秩序。
2. 管制事件現場人員的進出。
3. 避免師生推擠或毀壞現場之完整。
4. 協助陪同警方進行相關處理。
(四)醫務組
進行當事人急救之處理。醫療組人員於平時需準備一緊急醫療箱,當危機事件發生時,直接攜帶此緊急醫療箱趕赴現場。狀況可簡單分為以下兩類:
1. 狀況輕微的當事人
請當事人至學校保健中心進行傷口之緊急包紮。
2. 情況危急者,如昏迷或外傷嚴重
在現場進行急救處理,並且安排一醫療組人員聯絡醫療單位,對校外醫療單位進行當事人受傷狀況之通報。
(五)輔導組
輔導組需要針對受到自我傷害事件影響之相關人士,進行輔導與陪伴事宜。這需要較多的先備專業知識或技能;尤其是輔導組長,必須具備自我傷害處理之概念與專業,才能進行及時與有效的人員調度。其工作範圍包含:
1. 可與社區資源組合作,尋求諮詢。
2. 請社區資源組人員進入校園,進行直接服務。
3. 安排專人聯絡並陪伴家長,在電話中或現場對家長解釋事件發生的經過,與家長協商處理的方式,給予家長支持,並且與家長進行後續的聯絡。
4. 帶領當事人班級,送當事人離開現場。
除了當事人及家長的處理之外,也要進入當事人班級進行班級輔導與處理,包含四項重點:
1. 與班級學生宣告事件的事實
向班級學生宣告當事人的狀況,並且簡介學校可能的處理流程,減少學生的不確定感,並且避免謠言的發生。
2. 以同心圓概念分小組進行減壓團體
依照與當事人的親近關係來依序分組,愈親近的朋友便是愈接近圓心,通常也是愈高危險的人,再來是室友或者同組的同學,最外圈則是平時沒有交集的同班同學,進入班級的人員,可以依照班級的人數或組別編排,進行分組。
減壓團體的帶領原則與流程,請參考本手冊第三章第一節處(見第42頁)。
3. 與死者道別
若當事人不幸死亡,可帶領當事人班級,計劃或進行與死者道別的儀式性活動,如寫小卡、參與告別式等,但活動的內容與方式,是由學生自己思考與決定,而非老師指派,同時也要尊重每一個學生的特殊性與決定權,而不是強迫全班一起參與此活動。
由輔導人員評估此活動的可行性,並適時給予資源,或幫班級學生向學校或危機處置小組進行協商。
4. 篩選危機師生及安置
在進入班級現場或進行減壓團體時,輔導人員便必須注意班級師生的身心狀況,尤其是那些愈接近同心圓內部的師生。當發覺某些師生有特殊狀況時,必須進行特殊的介入,如安排師生的支持或通報網絡、請求課務組安排代課事宜、通知學生家長、邀請進入個別諮商等。本重點相當於為後續處置階段鋪路,被篩選出來的相關人士須於後續處置階段繼續予以追蹤或接手處理。
(六)總務組
總務組主要任務是提供所有需要的物件及硬體設備,工作範圍包含:
1. 事件發生後,需趕往現場負責拉起隔離區域的布條或繩子,防止非相關的師生進入現場,確保事發現場的完整。
2. 負責所有的器材需求,如遮蓋遺體的布條;若自我傷害事件於夜間發生,則需準備照明器材等。
3. 於警方或法醫等人員處理完畢後,負責現場環境的復原及善後,安排人員處理血跡、重新油漆、損毀器材之修繕等。
(七)課務組
負責協助因為自我傷害事件發生,受到影響的教師、工作人員等,進行調、代課、學生請假事宜。其如:安排某課堂進行減壓團體,通知該老師調課事宜;當事人班級教師因事件衝擊,需要休息或接受輔導,則安排其他老師負責代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