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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 / 校園自我傷害預防手冊 / 第三章 事後處置階段 / 第三節自殺未遂當事人的處置

第三節

 

自殺未遂當事人的處置

 

若當事人為自殺未遂,主要處理的方向是:當事人住院狀況處理、系統的聯繫工作與回到校園的適應。而相關的工作要點如下:

(一)        當事人住院時,固定前往探視並與醫院保持聯絡,瞭解當事人身體恢復狀況。

(二)        協助家長處理相關行政事務,如請假或休學。

(三)        與家長定期聯絡,討論當事人的狀況以及出院後的處置方式。

(四)        定期告知班級師生,當事人目前的健康近況。

(五)        當事人要出院前一週,告知班上同學,讓班級學生有所準備。

(六)        安排當事人後續個別諮商,或轉介其他輔導資源。

(七)        建立當事人的同儕支持及監督系統。

(八)        當事人精神狀況穩定,可安排相關課業補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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