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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教育 / 校園自我傷害預防手冊 / 第三章 事後處置階段 / 第四節高危險群師生的處置與輔導

第四節

高危險群師生的處置與輔導

在校園自我傷害事件發生後,過往傷痛經驗可能會被引發。

介入處理過程中若有發現情緒反應強烈者、當事人的好友異常鎮定等相關人士身心狀況有改變時,將被列為高危險群。

教師可以透過「急性壓力障礙篩選問卷」、「創傷後壓力疾患篩選問卷」(引自http://www.geocities.com/dochung/stress.html)對師生加以辨識與篩選,必要時需即刻作轉介,以避免意外再次發生。

量表內容詳見簡版第三章事後處置階段摘要處(見第91、92頁)。

在危機處置之時,輔導人員便已經進入班級,進行分組及減壓團體等,可提早發現需要更進一步追蹤輔導的人員。

一、高危險群師生的辨識

輔導人員透過下列方式辨識出高危險師生,以瞭解班級中有哪些師生需要後續照護:

(一)輔導人員的觀察,如透過減壓團體。

(二)透過其他師生的通報。

二、高危險群師生的輔導策略

高危險群的師生,依照其危險程度的高低,會有不同的介入策略。其如:

   (一)對狀況輕微者的輔導策略

1.  可以安排邀請狀況較好的同儕或父母幫忙照護與監控。

2.  留下輔導人員的緊急聯絡電話予家長或同儕,一有狀況馬上通報。

3.  由安排輔導人員進行後續的班級或團體輔導,團體時間長短依狀況而定。

4.  邀請高危險群師生進入學校輔導中心進行個人諮商。

(二)對狀況較為嚴重者的輔導策略

引發過大的情緒或生理反應的高危險者,通常便不是校內人員可以獨自處理的了,其需要轉介外部資源,與校外機構合作,來處理高危險師生的緊急狀況。

其輔導策略包含:

1.  依狀況轉介校外資源組或其他社區機構的人員,如醫師、校外專職輔導人員等。

2.  校內人員必須和校外機構及家長間保持聯繫,以瞭解並掌握高危險師生目前的狀況。

3.  為這些師生安排校內的資源,如同儕支持與監督網絡,以及校內的緊急通報專線。

4.  幫忙處理相關行政事宜,如請假,代、調課等。

5.  製作高危險名單,但該表必須遵守保密原則,不可任意散播。上面須註記班級、姓名、緊急聯絡人電話、負責支持與監督的師生姓名與聯絡方式等。

三、高危機發生率的日子

要特別注意,一般親友自殺成功的人,會出現「週年效應」,即在事件發生的週年,通常許多受到影響的人,強烈的情緒或生理反應可能會再度出現,是十分容易發生危險的時刻,而在其他特殊的節日,也會有類似的效應,這些危機狀況的好發節日包含:

                (一)當事人自殺成功週年。

                (二)當事人的生日。

                (三)畢業典禮。

                (四)開學。

                (五)當事人和班級的特殊日子,如當事人為班級獲得獎項的紀念日等。

這些日子都是危險發生率較高的時刻,相關人員必須特別注意高危險師生的動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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